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推荐程序,经初审,现将安徽省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予以公示。
公示时限:2025年3月6日至3月1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反映情况方式:以电话、传真和信函等形式向安徽省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组办公室反映(办公室设在安徽省总工会,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提倡实名,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600号,邮编:230071;
电话:(0551)62777071,62777072;
传真:(0551)62777036;
邮箱:ah-gh-jjjsb@vip.163.com。
附件:安徽省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pdf
安徽省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推荐评选工作组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