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安徽工匠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7 09:51信息来源:劳动和经济工作部浏览量: 【字体:  
各市总工会,省直、省产业工会:
为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安徽工匠、高技能人才,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工匠人才培育实施办法》(总工发〔2025〕10号)和安徽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安徽工匠“十百千万”培育行动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的意见》(皖工〔2024〕55号)精神,现就2026年安徽工匠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安徽工匠面向全省各行各业职工,紧扣“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的重点产业布局,围绕国家和安徽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聚焦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重点覆盖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及绿色低碳、新材料、低空经济和商业航天、机器人、智能家居、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前沿材料、新一代半导体、深空探测、生命科学等未 来产业。
重点关注制造业操作岗位的基层一线职工,适当向非公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等群体倾斜,优先推荐已完成培育任务的安徽工匠培育对象。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2.一般应有5年以上生产现场工作经历,长期坚守一线,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工作。
3.践行工匠精神,在引领力、成就力、创新力、专注力、传承力(以下简称“工匠五力”,详见附件1)等方面具备较好发展潜力。
4.已获得大国工匠、安徽工匠、江淮工匠等称号的,不重复申报;医生、教师一般不参评。
二、申报渠道
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坚持德才兼备、好中选优、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多头报送、重复申报。
(一)单位推荐:按属地管理、行业归口原则,由各市总工会和省直、省产业工会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后择优推荐上报。
(二)个人自荐:职工个人可通过“安徽省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线上渠道自主报名。通过单位推荐的申请对象需认真填写《2026年安徽工匠推荐申报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向推荐单位报送《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包括:《业绩佐证材料汇总表》(附件 4)及身份证明、业绩佐证材料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个人自荐对象线上报名后通过邮箱提交申报材料。
三、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查。单位推荐的申请对象由各市总工会、省直、省产业工会等推荐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材料把关、资格审核后提交推荐材料;个人自荐的申请对象由省总工会相关业务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审核,并征求所在市(产业)意见后,进入下阶段评审程序。
(二)专家评审。由省总工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标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对技能人才的需求,聚焦“工匠五力”等核心要求,开展综合评审,提出建议名单。
(三)现场答辩。召开专家现场评审会,组织安徽工匠年度人物建议人选进行现场答辩。
(四)省总审定。名单提请省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审定,确定安徽工匠和安徽工匠年度人物候选人名单。
(五)公示。安徽工匠候选人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确定安徽工匠最终人选。
四、激励措施
安徽工匠和安徽工匠年度人物最终人选由省总工会通报公布,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金;符合条件的安徽工匠年度人物按程序申报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安徽工匠和安徽工匠年度人物奖金不重复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徽工匠推荐工作,自下而上、 好中选优进行推荐,指导职工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如实填写,推荐的申报材料须完整、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存在瞒报、虚报等不实情况,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各推荐单位应于6月25日前完成推荐材料报送工作,将《申报表》《2026年安徽工匠候选人简明情况汇总表》(附件6)的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和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邮箱报送;个人自荐对象申报材料请于6月25日前通过邮箱报送。通过资格审查的自荐名单在征求所在市(产业)意见后,由各市(产业)指导自荐职工填报《申报表》及其他补充材料。
(三)各推荐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在推荐时对所有对象的材料进行脱密处理,拟公示和公布的信息不得涉及敏感内容,确保可对外公开宣传。
联系人:温钰娟;联系电话:0551-62777036;
电子邮箱:ah-gh-jjjsb@vip.163.com。

安徽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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