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总工会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各市总工会,广德、宿松县总工会,省直、省产业工会,省总直管工会、大企业工会,省总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安徽省总工会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具体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总工会
2016年2月29日
安徽省总工会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具体措施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实施意见》、全总《实施方案》,切实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提升工会引领力、凝聚力、服务力、创新力,充分发挥工会在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中的重要作用,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方案》,结合安徽工会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自觉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牢牢把握工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全总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全面掌握我省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会干部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政治自觉。(办公室,宣传教育部,机关党委)
2.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把握“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和“三统一”的基本特征,把政治性摆在第一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动地方党委常委会落实研究决定工会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党委群团工作考核制度、党委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或工会工作会议。(办公室,组织部)
3.自觉接受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坚持向同级党委、上级工会定期汇报工作制度,每半年至少汇报一次,每年1月底前向同级党委、上级工会报告上年度工作情况和本年度工作安排,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第一时间向同级党委及分管领导和上级工会请示报告。工会领导机关研究决定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每年至少汇报一次职工生产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劳动关系领域突出问题。(办公室,研究室,法律工作部,保障工作部,机关党委)
4.发挥工会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完善工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精心组织以“两学一做”为内容的学习教育,着力建设学习型工会。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努力完成党委交办的任务,在领导工会工作中切实发挥核心作用,努力争当“四个自觉”模范。(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部)
5.健全完善党工共建机制。深化“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工作,推动将工会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建设工作目标,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每届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召开一次党工共建工作会议或组织一次督查调研。深化拓展“固本强基、彰显活力”活动,增强企业工会组织活力,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在工会积极分子中大力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组织部)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和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加强对工会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巡视、审计监督、重要岗位轮岗、制度规范“四个全覆盖”。工会领导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守纪律、讲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精神,坚决抵制和纠正“四风”,确保工会组织风清气正、工会干部廉洁自律。(办公室,组织部,机关党委,经审办)
二、深入开展职工素质提升活动,培养造就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高素质职工队伍
7.引导职工群众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美好安徽·圆梦中国”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组织职工开展评选“最美职工”、“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家庭文明建设”等活动,开展向许启金、杨杰等先进模范人物学习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职工生产生活,转化为自觉实践。以职业道德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职工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凝聚职工群众团结奋斗正能量。(宣传教育部,女职工部)
8.深化“中国梦·劳动美·安徽篇章”主题活动。不断丰富内容,抓好重大节日、重要时点主题活动。坚持标准、把握导向,做好劳模培养、选树和表彰工作。大力宣传劳模等先进典型的事迹,总结推广“劳模创新工作室”、“劳模示范岗”、“劳模志愿服务队”等经验;举办劳模事迹报告会、劳模大讲堂,推动劳模精神进企业、校园、社区,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做好劳模管理服务工作,促进落实待遇,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宣传教育部,经济技术部)
9.强化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加强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教育,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宣传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凝聚职工群众的思想共识。建立职工思想、工作、生活变化情况收集研判机制,县以上工会领导机关要定期开展职工思想动态和生产生活情况的调查研究。推进基层职工心灵驿站(心理咨询室)建设,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促进职工身心健康。(宣传教育部,保障工作部)
10.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全省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和大练兵、大比武及女职工素质提升等活动,推动形成“练兵、培训、比武、晋级”四位一体的技能提升机制。配合政府和企业建立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督促企业按工资总额1.5%~2.5%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开展“争当学习型职工读书活动”,鼓励支持职工自学成才。加强职工技协组织建设和专业能力建设,探索推进职工在线教育和网上培训,提高职工技能等级和技术水平。(宣传教育部,经济技术部、女职工部)
11.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加强职工文化业余骨干队伍建设,发挥职工业余文化团体作用,开展健康向上、贴近职工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加强职工书屋建设,每年新建一批省级以上职工书屋示范点。(宣传教育部)
12.创新工会新闻宣传。善于运用社会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宣传报道工会工作及其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传播工会组织的声音和主张,扩大工会的社会影响力。建立完善工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工会系统报刊网站要加快报网融合和新媒体建设,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把牢新闻宣传政治方向,遵循新闻宣传规律和纪律,确保正确舆论导向。(宣传教育部)
13.着力开展工会网上工作。积极参与“互联网+”行动,办好工会门户网站,探索建立工会网上服务平台,让职工群众能在网上找到工会组织,参加工会活动。加强工会网上舆论阵地建设,壮大网宣队伍,强化网络舆情实时动态监管,综合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网上引导动员,弘扬网上主旋律,掌握舆论主动权。(宣传教育部,办公室)
三、扎实推进劳动竞赛活动,组织动员职工群众为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建功立业
14.引导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广泛宣传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引导职工群众自觉支持参与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认真落实省委改革分工方案对工会提出的任务,积极参与和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推动完善各项制度,促进职工群众更多更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宣传教育部,民主管理部,法律工作部,保障工作部)
15.深化社会主义劳动竞赛。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和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等重大战略部署,组织开展“投身调转促、建功十三五”系列活动,开展以技术创新为重点的重点工程劳动竞赛、节能减排达标竞赛和企业创新升级竞赛活动,广泛动员职工群众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当好主力军、创新促发展。扩大劳动竞赛辐射面,到“十三五”末全省劳动竞赛覆盖面达到90%以上。(经济技术部)
16.引领广大职工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为平台,开展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评选表彰省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合理化建议和先进操作法。加强职工技术协作,激发职工创造活力,促进职工科技创新成果落地转化。积极引导支持职工创新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经济技术部,保障工作部)
17.积极推进企业班组建设。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以班组为单位,深入开展“五小”活动,加强班组队伍建设,推进班组文化建设,组织动员职工立足岗位,创新创业创优,不断推进全省创新班组创新团队建设。(经济技术部)
四、全面提升服务职工活动水平,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8.加强工会源头参与。主动参与党委、人大、政府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政策法规的调研和制定工作,涉及职工权益和工会工作的地方立法规划制定工作。参与安徽“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制定,抓好《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贯彻落实。参加或列席党委、政府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主动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诉求。组织和代表职工参加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人大执法检查和政协专项视察。(民主管理部,办公室,研究室,法律工作部,宣传教育部,保障工作部,劳动保护部,女职工部)
19.健全工会服务体系。深化创新“四季送”和常年送帮扶品牌活动,丰富帮扶救助活动内容,提高帮扶实效。完善帮扶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实施精准化服务。规范发展职工互助保障项目,积极稳妥地扩大服务范围和对象。整合工会服务职工的各项职能和资源,加强会员服务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工会推行工会会员卡,为职工提供更多项目化、订单式、普惠式服务,构建联系服务职工长效机制。(保障工作部,劳动保护部,女职工部)
20.拓宽工会服务渠道。积极参与政府项目招聘、购买服务,争取更多的服务资源。探索通过服务外包、项目外包等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服务职工群众工作,为职工提供高水平服务。普遍建立职工志愿服务工作队,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落实工会对口援疆援藏、扶贫各项工作任务。(办公室,保障工作部,宣传教育部,机关党委)
21.突出工会维权重点。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突出抓好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督促企业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定员标准、依法安排职工休息休假,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深化“安康杯”竞赛活动,参与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加强职工职业病防治。着力推动落实职工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基本权益。推动健全完善劳动福利制度。深化拓展“女职工关爱行动”、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法律工作部,民主管理部,保障工作部,劳动保护部,女职工部)
22.创新工会维权方式。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服务体系,扩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工会公职律师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普遍建立工会法律顾问制度,探索和发展新形势下工会法律援助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法律工作部,民主管理部,保障工作部,劳动保护部)
23.推进职工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会、站、家”一体化思路,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和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惠及全体职工的服务中心(站点),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构建覆盖广泛、快速有效的服务职工网络体系。加强大数据网络等职工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职工服务平台建设及作用发挥的评估体系。精心策划设置服务项目,灵活多样开展各类服务活动,为职工提供就地就近的便利服务,满足职工多元化需求。(保障工作部,组织部,办公室)
24.参与协商民主建设。推动完善政府和工会、政府部门与产业工会、行业协会与行业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地方总工会每年与政府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抓住会前协商、议题确定、督查落实等关键环节,提升联席会议质量。积极推荐工会负责人作为各级人大、政协常委会委员候选人,配合做好县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工人选提名推荐工作,推动增加一线职工、劳模代表比例。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工会干部和职工担任人民陪审员、监督员、调解员。(民主管理部,组织部,办公室,研究室,法律工作部)
25.推进基层职工民主管理。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定加强职工参与促进集体协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扩大职工参与,规范协商程序,细化合同条款,强化履约监督。开展企业民主管理专题宣传活动,推进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深化厂务公开,推动公司制企业和有职工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落实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入开展“聚民心集群智助改革促发展”主题活动,努力打造企业民主管理“升级版”。(民主管理部,法律工作部)
26.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督促企业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活动。积极培育劳动关系协调师队伍。健全完善劳动关系矛盾调处、劳动争议预防预警和职工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和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及时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法律工作部)
27.组织职工参与社会治理。抓住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机遇,有效承接一些社会治理服务职能。健全完善应急动员、公益募捐等行动机制,在保障重大任务、支援抢险救灾、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办公室,保障工作部,经济技术部,法律工作部)
2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工会维稳纳入党委统一领导下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做到信息共享、联动处置。建立重大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应急预案,动员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加强工会法律维权顾问团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开展职工法律维权志愿服务。(办公室,法律工作部)
29.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加强与相关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合作联动,引导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民间维权组织的管控,警惕敌对势力对职工队伍和工会工作的渗透破坏,防范抵御非法维权组织干扰破坏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和谐稳定。(组织部,法律工作部,办公室)
30.扎实推进农民工维权服务。着力开展“1166”农民工服务专项行动。重点维护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促进同工同酬同权。参与国家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帮助农民工接受继续教育、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组织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监督、群众性劳动竞赛、“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推动解决农民工欠薪、社会保险等问题。积极发现、培育、选树农民工中的先进典型,加强对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关怀。(保障工作部,宣传教育部,民主管理部,劳动保护部,经济技术部,法律工作部,女职工部)
五、不断深化“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争做优秀工会工作者”活动,夯实工会组织基层基础
31.加强基层工会组建。重点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等领域和省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筑项目、物流(快递)、家政服务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等龙头企业、餐饮住宿等区域行业的工会组建,尤其是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灵活就业人员、服务业职工、新兴战略性产业职工的入会和会籍管理工作,全省各类法人单位建会率和职工入会率动态保持在85%以上,其中25人以上法人单位建会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2015-2017年新增农民工会员200万人。(组织部)
32.深化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建立健全各层级模范职工之家创建、申报、考核、表彰、复查等制度,完善基层工会建设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发挥模范典型、国有企业工会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结对共建”等活动,建立资源共享、活动互融、信息互通的“联建共享”机制。至2018年底,全省85%以上的基层工会建成合格职工之家,30%的合格职工之家创建为市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组织部)
33.充实基层工会力量。坚持重心下移,使力量配备、服务资源更多地向基层工会倾斜。完善工会经费对下补助办法,提高直接用于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经费比例。建立健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选聘、使用、履职、考核、退出等机制,稳步扩大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加强企事业单位工会和机关工会组织建设,依法依规纠正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中撤并工会、削减工会专职人员和合署办公等问题。(组织部,财务部)
34.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至2018年底,全省85%以上的独立基层工会建成“六有”工会。完善会员评家机制,深入开展“会员评家”活动。积极推进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探索建立工会代表大会代表联系职工群众制度。创新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吸引更多职工群众参加工会活动设计、工作部署、先进表彰等工作。(组织部)
35.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工会干部协管工作,把各级工会领导班子打造成政治坚定、团结务实、群众拥护的坚强领导集体。继续推动落实县以上总工会主席按同级副职级配备,“经济发达、职工人数多的地方,在提名党委常委候选人时,应考虑同级工会的党员主要负责人”。推动设立总工会的乡镇(街道)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由党(工)委分管领导兼任总工会主席,配备1名专职副主席。推动落实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会主席享受同级副职待遇,主要领导任期内相对稳定。优化班子结构,增加兼职比例,重视发挥兼职成员作用。坚持在党委领导、上级工会主导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组织部)
36.创新工会干部管理模式。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协调,拓宽工会干部选拔渠道,把了解职工生产生活情况、懂得职工情绪和语言、热心热爱工会工作的人员选配充实进工会干部队伍。建立健全从基层选拔工会领导机关工作人员制度,注重从基层一线劳模和优秀职工中考录、遴选工会机关干部,从下级和基层优秀工会干部中选拔工会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组织部)
37.重视工会干部交流工作。推动工会机关干部跨系统多岗位交流和与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干部之间横向交流,推进工会系统内部上下交流,增强工会干部流动性,使工会成为培养选拔党的群众工作干部的重要基地。(组织部)
38.强化工会干部培训。加强工会干部的教育培养,积极争取将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党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上级工会每届至少应组织一次下级党委分管领导干部工运理论培训班。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理论、中央对工会工作的指示要求、省委和全总的决策部署列入工会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将工会理论政策知识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课程体系。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要带头给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宣讲党的群团工作理论政策和工会工作形势任务。(组织部)
39.维护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健全保护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制度,普遍建立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加强对基层工会主席合法权益的保护,及时督促纠正和解决侵犯基层工会主席权益的问题,特别是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基层工会主席调离、辞退或免职、降级。(组织部,法律工作部,财务部)
六、切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推进工会改革创新
40.积极稳妥推动工会改革。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改革意识、法治意识,深入研究推进工会改革创新的思路和举措,增强自我革新勇气,落实有关改革方案,推动改进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工作体制。(组织部)
41.加强工会法治化建设。加强职工普法工作,突出《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安徽省相关法规规章,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工会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与职工权益维护和工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工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建立与执法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协助执法部门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注重通过依法参与调解仲裁、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法律工作部)
42.加强产业工会建设。坚持和完善产业与地方相结合的领导体制,理顺并健全产业工会组织体系。支持产业工会深入开展具有产业特色的劳动竞赛、技能培训、技术比武、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节能减排等活动,在工作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产业(行业)工会要充分发挥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联系密切的优势,加强调查研究和源头参与,积极服务、维护产业职工权益。(组织部,省各产业工会)
43.加强工会港澳台工作和外事工作。多领域、多渠道、多层次开展与港澳工会和职工的交流与合作。经常性地开展同台湾劳工界的互访、交流。巩固和发展同友好城市工会交往,积极开展人文、经济技术和工会工作等实质性交流,不断提高对外交流交往的质量和水平。(国际部,办公室)
44.强化工会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委托税务代收企业工会经费、财政部门统一划拨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工会经费2%全额代收;研究解决建会筹备金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经费收缴问题,提高工会经费收缴率。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由财政拨款支付的工会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适度增长。加大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的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管理,建立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公开制度,依法依章程接受各级工会和职工群众监督。(财务部)
45.推进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和企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工会资产依法监管、依法保护、规范运营的制度体系和监督体系,加大对重大资产处置的监管,确保工会资产独立完整、保值增值。积极稳妥地分类推进工会企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完善工会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机制,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财务部,事业部,组织部)
46.强化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依法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经济活动实施审查审计。协助省总工会有关部门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促进资金规范使用。加强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创新发展,探索向乡镇(街道)、基层工会延伸。(经审办)
47.巩固发展工会活动阵地。构建职工文体教育、职工疗休养、职工互助保障等服务平台,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服务功能,切实发挥作用。推动将工人文化宫及职工帮扶、技能培训等职工服务阵地纳入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统筹规划新建职工文化活动阵地,争取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专项规划。置换和新建项目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和工会不动产产权登记证。(财务部,事业部,宣传教育部,保障工作部)
48.深化工会理论研究。加强工会理论政策研究骨干队伍建设,充实工会领导机关政策研究部门力量。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特点、规律,坚持以工会理论创新带动实践创新。推动将工会工作列入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推动工会理论进党校等干部培训计划。各级工会干部学校要充实完善培训计划和学科设置,突出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教学内容。(研究室,办公室,组织部)
49.转变工会工作作风。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以职工为中心,让职工当主角,符合职工愿望和要求,增强工会工作群众性。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工会干部联系基层、服务职工制度,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一线,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最需要关心帮扶的困难职工身上,同他们结对子,把党委、政府的关怀和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职工群众心坎上。(组织部,机关党委)
50.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查找并切实整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脱离群众的现象,经常性深入基层、深入职工,进万家门、访万家情、结万家亲,同职工群众进行面对面、手拉手、心贴心的零距离接触,做职工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知心人、贴心人。(组织部,机关党委)
各地、省各产业工会要按照全总和省总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中央、省委和全总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省总机关部门列在首位的是牵头单位,其他的是参与单位。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统筹抓总的责任,协调各责任单位开展工作,增强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认真履职尽责,搞好协作配合,把各项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工会工作不断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