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下午,省总工会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联、省企联在肥召开全省2026年共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交流会商会。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七部门共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交流会商会精神,研究审议我省《关于建立共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意见(审议稿)》。省总党组成员、副主席张勇,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红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陆峰,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丁志刚,省人社厅二级巡视员王军,省工商联二级巡视员葛文胜,省企联副会长兼秘书长邢志昂出席会议并讲话。
这是我省近年来首次召集工会、法院、检察院、司法、人社、工商联、企联七家单位专题会商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标志着我省协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联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迈入制度化、常态化新阶段。
会议指出,2026年,七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七部门共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交流会商会、相关文件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依法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会议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全省上下正在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清新时代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立足各自职能,强化协同配合,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劳动者权益保障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要总结巩固成效,放大协同工作优势,健全地方劳动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夯实源头维权根基;强化劳动法律监督,规范企业用工;创新多元解纷,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深化集体协商与欠薪治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要聚焦重点任务,推动机制落地,发挥综治中心吸附矛盾纠纷作用,加强职工法律一站式服务中心阵地建设,共同宣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总结推广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以更实举措推动安徽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家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总驻会产业工会及有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