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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完产假,因家里没人带娃,能否继续请半年的哺乳假,工作福利有什么变化,我省在这方面有什么政策?
田律师解答: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月。
关于工资有以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或者哺乳期间不适应原工作岗位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或者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但不得降低其原工资性收入。女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调整工资时,产前假、产假、哺乳假视作正常出勤。
用人单位对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女性和儿童身体健康疾病,本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批准其哺乳假。
根据安徽2018年哺乳假新规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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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未到,打算辞职。单位告知要赔付三倍工资,且合同中有该条款。请问这一条款合法吗?
田律师解答:按照现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有理由的申请辞职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即可,不受合同的限制,职工不需为此支付赔偿和违约金。
违约金只适用于公司为培训职工而付出了花费或离职后的竞业限制在合同中的约定,而且不能超出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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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号离职,请问9月份社保是原公司交还是新公司交?
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社保是缴纳至离职,但是实践中存在社保缴纳操作时间段的问题,因此,职工可与新老用人单位协商衔接问题,不要脱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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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期间3年前的加班费还能追回吗?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职工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监察举报。
(备注:第一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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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田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