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濉溪县总工会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要求,将集体协商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核心抓手,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协商模式、强化履约监督,构建起“企业增效、职工增收、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劳动关系和谐根基。
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协商工作基础。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推动、企业主体、职工参与”的集体协商工作机制,联合县人社局、工信局等部门成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协调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合力。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建设,通过专题培训,培育120名持证劳动法律监督员,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流程设计、矛盾调处全流程指导服务。针对不同行业特性,分类制定集体协商参考标准,重点明确工资增长、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核心条款,推动协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开展。截至2025年底,全县 200 余家企业签订集体合同,覆盖职工 2 万余人,其中货运物流、电子商务等新业态行业集体合同惠及3000余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创新协商模式,精准对接劳资需求。推动集体协商向企业一线延伸、向重点领域覆盖。在铝基新材料、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推行“车间协商会”“班组议事会”等下沉式协商形式,组织职工代表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沟通,将协商现场搬到生产车间,实现劳资沟通“零距离”。依托县人社部门行业薪酬数据库,结合企业经营效益、劳动生产率等指标,为工资增长协商提供科学依据;针对化工、矿业机械制造等一些高危岗位,邀请安全监管、卫健等部门专家参与协商,将职业健康防护、技能等级薪酬挂钩等内容纳入集体合同。针对小微企业集聚特点,推进行业性集体协商,通过“抱团协商”破解小微企业单独协商难问题,全年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7份,覆盖小微企业30余家。
聚焦核心关切,提升职工权益保障水平。始终把职工核心关切问题作为集体协商的重点方向,推动协商成果转化为职工实实在在的权益。在薪酬待遇方面,推动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通过协商明确工资增长幅度与企业效益挂钩,2025年全县协商确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8%以上,技能人才薪酬较普通职工高出20%-30%,有效激发职工技能提升积极性。在劳动保护方面,针对高温作业、有毒有害岗位等特殊群体,协商制定专项保护条款,明确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劳动防护用品配置要求,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有效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在女职工权益保障方面,将“六期”保护等内容纳入集体合同,明确女职工产假待遇、岗位保护等具体措施,惠及女职工4000余人。同时,针对职工关心的休息休假、社保缴纳、技能培训等问题,通过协商推动企业完善相关制度,2025年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
加强履约监督,确保协商成果落地。组建由工会、人社部门、企业代表、职工代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集体合同履约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全年开展履约检查24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8项。开展“履约回头看”活动,随机抽查协商条款落实情况,对履约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约谈提醒,督促限期整改。畅通职工诉求反馈渠道,通过工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受理职工履约监督举报,确保职工权益受损时“有处说、有人管、有结果”。全年成功调处协商履约纠纷3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切实维护了集体合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026年濉溪县总工会将继续深化集体协商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协商模式、提升协商质效,推动集体协商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让更多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为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的和谐劳动关系,服务濉溪县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濉工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