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马鞍山市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全面启动。据悉,此次该市将评选推荐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37名,省先进集体5个。
此次评选工作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上报推荐名单,并在所在基层单位张榜公示。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审定名单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并报省领导小组复审。经省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全市主要媒体进行集中公示。评选范围为2012年以来,在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个人包括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为推进我省改革发展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员。集体包括企事业单位、车间、科室、班组、机关、工作团队及农村基层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中,机关事业单位人选不超过总数的35%,企业职工人选不低于总数的45%(企业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企业职工人选的57%),农民人选不低于总数的20%(农民工不低于农民人选的25%)。先进集体的评选比例中,农村方面占20%,县处级单位不得超过20%。
今年“五一”前夕,我省将表彰600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80个先进集体,这也是我省第一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省委、省政府将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个人“安徽省劳动模范”称号,授予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个人“安徽省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单位“安徽省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