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困难职工 |
设定依据 |
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总十七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指出:“要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及时做好因各种原因返贫致困职工的帮扶救助,为广大职工提供具有工会特点的普惠性、常态性、精准性服务。”、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民生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
申请条件 |
困难职工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减去一年内困难职工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它意外灾害造成支出费用,分摊到每个家庭成员上,如果得出的数值小于等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之后,无不宜建档情形,可以建档帮扶。 |
办理材料 |
困难职工建档申请表(含家庭信息比对授权书)、家庭人员身份信息、劳动关系证明、收入证明、困难情况证明等证明材料 |
办理程序 |
个人申报、上门走访、信息比对、公示公告、上级审批、发放帮扶资金。 |
办理地点 |
各基层工会、帮扶站点或县(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内均可办理 |
联系方式 |
向当地县(区)工会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咨询;在安徽职工服务网和各级工会网站上均可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