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总工会、县(市、区)总工会,省直工会,省教育工会,省机冶工会,省农林水工会,省总直管单位工会:
为及时掌握工会组织建设及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全面更新工会组织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和工会参政议政、开展工作提供全面系统、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持。按照全总要求,省总工会决定开展2015年全省工会工作情况统计调查。现将《2015年度全省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及调查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对全省工会工作情况统计调查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及时准确地掌握统计数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遵守统计法规,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高质量地按期完成本次工会统计调查工作任务。
安徽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
2015年度全省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
根据工会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省总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要求,部署2015年全省工会工作情况统计调查工作。为组织实施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通过工会工作情况调查,掌握工会组织建设及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为各级工会开展工作和参政议政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最新的工会统计数据资料。
二、调查对象、范围和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对象为全省各级工会组织;本次调查所有指标由各市总工会、县(市、区)总工会、省直工会、省教育工会、省机冶工会、省农林水工会、省总直管单位工会填报。数据由省总工会核查后上报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
调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由各级工会分别填报相应的统计调查表。各级工会在布置工作时,要与工会各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沟通,以真实反映工作实际情况为原则,将各项业务工作特别是农民工入会和服务农民工工作的新进展、新变化,准确体现到统计年报数据当中。具体包括:对现有记录中的新增指标进行补填;对现有数据中的错误进行更正;对单位已破产、注销等情况的数据,在封面相应指标中标记,但不删除。
2015年各级工会组织继续延用自2010年起编制核发的统计编码;破产、注销单位的原有编码应当废止,不再编为他用;未列入现有年报数据库或2014年调查时点以后新建的工会组织,依据《安徽省工会组织统计编码编制方案》核发新的统计编码。
2015年工会统计年报调查的数据处理,统一采用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的网络版软件。
三、调查表式和内容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的基本表式包括《2015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和《2015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两种。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工会组织建设;(2)工会干部协管和教育培训工作;(3)工会保障工作;(4)工会劳动合同、民主管理和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工作;(5)工会劳动保护工作;(6)工会法律工作;(7)工会经济技术工作;(8)工会财务和经费审查工作;(9)工会宣传教育和职工文化体育工作;(10)工会对外交流工作等。
《2015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中包括3份附表,附表数据应随其他数据一同上报:
附表1:工会签订集体合同情况,由省(区、市)级工会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填报层级,并在相应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填报,所填报数据必须经工会相应职能部门领导认可。
附表2:工会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情况,限定由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填报,请各级工会组织部门配合填报。
附表3: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情况,限定由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和产业工会填报,请各级工会经审部门配合填报。
四、统计标准
本次调查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各级工会统一的调查方案、调查表式、统计分类标准和数据处理标准。本次调查中各项指标的填报以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的指标解释及有关统计分类标准为准。
五、调查时点和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点设为2015年9月30日。调查表中的“期间”指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各单位数据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
1. 调查工作由省总工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各市、县(市、区)、省直、省教育、省机冶、省农林水、省总直管单位工会负责具体实施。
2. 各级工会按照本调查方案的要求,参考2014年年报基础数据和本期工作的具体情况,填写纸质调查表,并经过相关业务部门(处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后,通过数字证书录入数据(包括本级和所辖工会的汇总数据),在录入完成检验后上报。
3.最终打印的纸质调查表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负责审核,并按规定在调查表封页上签字、加盖公章,由填表人签字后上报。
六、质量要求
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这次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责任到人,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统计工作所在部门和统计人员要严格控制数据质量,尽量减少误差,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七、联系方式
安徽省总工会统计业务QQ群:14938239
安徽省总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叶玲玲
电 话:0551-62777091
手 机:18290812730
QQ号码:570086246
附件:12015基层工会调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