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总工会,广德、宿松县总工会,省直、省产业工会,省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安徽省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全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总工会
2013年2月5日
安徽省总工会贯彻落实
中央、省委和全总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全总《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提高调研实效。省总工会和省总各部门、驻会产业工会负责同志到基层调研,要围绕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工会工作难点问题,事先提出调研题目,明确调研任务,增强针对性,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可结合调研主题或分管工作安排小范围的座谈会,一般不安排全市性工作汇报会或2名以上市总工会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创新调研方式,多安排典型蹲点调研和不打招呼、不作安排的调研,力求全面、深入、真实了解情况。
2、严格调研制度。省总工会负责同志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向党组提交1-2篇以上调研报告或牵头起草制定相关政策文件。省总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调研活动,避免省总工会负责同志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市、一个点、一条线路去调研。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制作电子显示屏,不摆放花草和水果香烟,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到辖区边界、高速公路出口、车站迎送,不安排合影。
3、减少陪同人员。省总工会负责同志到基层调研,陪同的省总工会部门负责人不超过2名,也可由省总机关一般工作人员陪同。严格控制各级随行工作人员人数,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市、县(市、区)工会只安排1名负责同志陪同。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外出讲课,各部门、驻会产业工会主要负责人外出讲课须报省总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其他负责人须报省总分管负责同志批准。
4、深化工会干部“双走访”活动。省总工会负责同志每年走访企业不少于10家,走访职工不少于50名。开展走访活动时,省总工会主要负责同志及随行人员限定4人以下,省总工会其他负责同志及随行人员限定3人以下,一般不超过1辆车。走访活动仅限市或县(市、区)和企业工会负责人陪同,一般安排在企业职工食堂就餐。
5、丰富联系职工群众方式。省总工会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开展结对帮扶,每人每年结对帮扶一个困难企业、一户困难职工家庭。坚持工会主席接待日制度,省总工会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安排2次接待或约访信访职工。积极运用网络等新媒体加强与职工群众的沟通联系。
二、精简会议活动
6、减少会议数量。严格实行会议计划管理,除按规定召开的全委会议、常委会议、经审会议、女职委会议以外,凡以省总名义召开的会议,必须由省总党组会议或主席(办公)会议审批,并纳入预算。省总各部门召开工作会议,必须在年初提出会议计划,经分管主席同意后,报主席(办公)会议统一审批,每年不超过1次。
7、控制会议规模。除少数重要会议及电视电话会议外,以省总名义召开的全省性工会工作会议,原则上开到市和省直管县工会,只安排密切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参加。未经省总工会负责同志同意,部门召开的全省性工会工作会议不得要求各市总工会负责同志参加。除工会代表大会、省总全委会等重要法定会议外,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与会人员不得超过80人。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时间不超过60分钟。除表彰性等具有特殊意义的会议活动外,不安排合影。一般不到基层召开全省性工会工作会议。
8、减少事务性活动。严格控制举办各种无实质内容的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及各种论坛等。省总工会举行的会议和活动,一般不邀请省委、省政府和全总负责同志参加;确需邀请参加的,按规定程序报批。省总工会负责同志不出席各地工会举行的礼仪性庆典、剪彩、奠基、揭幕活动。全面清理和规范检查评比考核表彰活动,未经党组会议或主席(办公)会议同意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一律不得以省总工会名义组织全省性检查评比考核表彰活动。
三、精简文件简报
9、从严控制发文。除转发全总重要文件,发布省总工会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批复请示事项,以及向省委、全总报告请示工作外,不得以省总文件行文。会议通过的文件一般不另行文。省总工会负责同志在各种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以文件形式下发,可视情在有关简报上摘要刊登。凡属省总各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由部门向对口业务部门直接行文;因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等需要与其他机关和部门进行工作联系的,可以函的形式行文。如发文内容涉及下级总工会或其他机关和部门的,经省总工会有关领导同意,以省总办公室文件下发。除省总、省总办公室和授权的有关部门外,省总其他各部门、各产业工会不得向下级总工会行文。
10、压缩文件篇幅。公文要主题突出,注重实效,力戒空话套话。除规划纲要、贯彻中央和省委全会及全总执委会精神等文件外,省总工会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个别重要文件不超过5000字。
11、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文件要突出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加快推进省总机关信息化建设,推广电子公文应用,逐步实现公文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
12、严格文稿发表。省总工会负责同志发表涉及重大敏感问题的讲话和文章要报省总党组批准。除省总党组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四、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
13、严格审核审批。严格出国(境)计划审核,重大事项须经省总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省总有关部门要协助省总工会分管领导把好审核关,杜绝缺少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严禁借考察之名旅游,严禁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
14、强化量化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市厅级人员年度出访次数的规定,省总工会负责同志一个任期内出国(境)不超过2次或2年内出国(境)不超过1次。压缩在外停留时间,出访1国不超过6天,出访2国以上不超过10天。每次出访不超过3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公务活动应占在外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
五、改进新闻报道
15、简化新闻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简化职务称谓、压缩数量、字数,优化新闻报道内容和结构。省总负责同志出席各市党委工会工作会议、工会代表大会,《安徽工人日报》发不超过600字的消息。除工会代表大会、省总全委会作全面报道外,省总工会其他会议活动在《安徽工人日报》作一次性报道。省总部门会议、二级机构召开会议,如无省总工会负责同志参加,原则上不作报道。省总工会主要负责同志调研,必要时派《安徽工人日报》1名记者随行。省总工会其他负责同志调研,不派记者随行,可发短消息或简短的综合性报道。
16、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省总工会新闻报道工作由宣教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并加强与省级主流媒体和有关中央媒体联系,督促《安徽工人日报》落实有关规定。涉及全省工会重大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宣教部商办公室统筹安排。
六、厉行勤俭节约
17、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省总工会领导在省内调研、出席会议,不安排宴请,一律安排自助餐或工作简餐,不上高档菜肴;一律按规定住单间或标间。加大公务用车改革力度,严格遵守车辆配备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在不造成浪费的前提下逐步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制度,从严控制经费预算规模。
18、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开支。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会议,财务部不得核拨会议经费、办公室不予报销。安排会议要坚持简朴节约,不发放不必要的文具,严禁提高用餐、住宿标准,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礼品、纪念品。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国内公务考察要坚持务实有效、厉行节约,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目的的公务考察活动。
兼任省总工会主席的省级负责同志,参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省总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