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次办理工会法人登记
首先与上级工会取得联系,明确办证登记管理机关,随后同上级工会共同准备好以下材料:
1、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不能空缺,登记管理机关意见一栏不用填写);
2、关于成立工会的请示(复印件);
3、上级工会关于同意成立工会的批复(复印件);
4、新成立工会选举结果的请示(需要写明本届工会的任期)(复印件);
5、上级工会同意选举结果的批复(复印件);
6、工会所在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或者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7、工会主席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届期内事项变更
首先与上级工会取得联系,随后同上级工会共同准备好以下材料:
1、工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不能空缺,登记管理机关意见不用填写);
2、本届首次会议选举结果的请示(复印件);
3、上级工会对本届首次选举结果的正式批复文件(复印件);
4、本次变更事项的请示(复印件);
5、上级工会同意变更事项的正式批复文件(复印件);
6、工会主席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7、原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上交。
注:变更地址的可以不提供变更项的材料。
三、正常换届
首先与上级工会取得联系,明确办证登记管理机关,随后同上级工会共同准备好以下材料:
1、《工会法人资格证书》补(换)领申请表(一式三份,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不能空缺,登记管理机关意见一栏不用填写)
2、换届选举结果的请示(需写明本届工会的任期)(复印件);
3、上级工会正式批复文件(复印件);
4、工会主席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5、原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上交。
四、延期换届
基层工会组织届期到期,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如期换届的,可以延期6个月(一届原则上只能延期一次)。
首先与上级工会取得联系,随后同上级工会共同准备好以下材料:
1、《工会法人资格证书》补(换)领申请表(一式三份,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不能空缺,登记管理机关意见不用填写);
2、本届的选举结果的请示和上级工会的批复(均为复印件);
3、延期换届的请示(原件);
4、上级工会同意延期换届的正式批复文件(原件);
5、工会主席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6、原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上交。
五、工会注销
取得工会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单位终止、撤销等原因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首先与上级工会取得联系,随后同上级工会共同准备好以下材料:
1、工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不能空缺,登记管理机关意见不用填写);
2、工会注销的请示(复印件);
3、上级工会关于同意本级工会注销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4、工会经费、资产清理及债权债务完结的证明材料;
5、工会主席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6、原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上交。
六、办理工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
县以上各级地方总工会派出的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会办事处等工会派出代表机关,工会会员不足二十五人仅选举组织员或者工会主席一人主持工作的基层工会,可以参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温馨提示:
1、上级工会是省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或省产业工会的直属基层工会携相关材料到省总工会办理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其他基层工会按照属地原则、根据工会组织关系、经费收缴关系到所在地市、县(区)总工会办理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咨询电话:0551-62777154、62777120
2、工会法人网上查询平台访问地址:
http://frcx.acftu.org:8080/product/query.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