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总工办发〔2023〕3号)精神,经各级工会和有关单位推荐、相关部门审核,省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原则通过后,现将我省2023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向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或省总工会机关纪委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提倡实名反映。(徐岳鹏)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8日至4月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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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总工会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