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安徽新就业群体“最美”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1 17:09信息来源: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办公室浏览量: 【字体:  

各市委组织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网信办,各市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团委、妇联、邮政管理局:

为大力宣传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中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展现我省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阶段性成果,不断凝聚行业发展和行业治理正能量,按照全省组织部长会议部署及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年度要点安排,决定开展首批安徽新就业群体“最美”系列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最美”系列评选为载体,选树一批新就业群体先进典型,讲好行业故事,传播行业好声音,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提升广大新就业群体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贡献更多新兴领域力量。

二、评选范围和标准

(一)评选范围

评选活动面向全省新就业群体一线从业人员,每3年开展一次。全省首批评选产生30名左右“最美快递员”,评选对象为快递物流行业从业人员;30名左右“最美配送员”,评选对象为外卖配送行业从业人员;40名左右“最美司机”,评选对象为网约车司机、网络货运汽车司机。

(二)评选标准

推选对象应在相关行业从业2年及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

2.爱岗敬业,长期扎根行业一线,认真遵守行业操作流程和业务规范,派件数和完成订单量大、安全行驶里程长,为用户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群众基础好,用户评价高;

3.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参加公益活动,乐于奉献,工作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能以自身言行引领他人、感召社会,在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积极贡献。

具有以下情形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积极参与城市基层治理、志愿服务和有关中心工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并作出显著贡献,以及取得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突出成绩;获得行业技能竞赛奖项、拥有技术创新成果;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扶弱济困等行为受到地方党委、政府、企业嘉奖或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三、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从2023年4月开始,至6月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遴选推荐阶段(4月上旬至5月上旬)。主办单位联合印发评选活动通知并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刊发,协调相关网络媒体发布评选活动消息。相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按分配名额组织遴选并开展考察,按意向顺序提出推荐对象名单,经市委组织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审核并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发改、信访、综治等部门意见后,将推荐报告、推荐表、事迹材料、工作照片等报送对口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名额按评选名额1:1.6比例安排,具体分配数量见附件1、推荐表见附件2)

(二)审核公示阶段(5月上旬至5月下旬)。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照评选标准,结合平时了解掌握情况,对推荐对象进行逐一审核,按评选名额1:1.2比例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及事迹材料在各主办单位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网络投票。

(三)网络投票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中旬)。开发网络投票专栏,通过各主办单位微信公众号予以链接,社会公众在投票页面进行投票。组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候选人事迹,鼓励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投票,扩大评选活动知晓度和影响力。

(四)综合评定阶段(6月中旬至6月下旬)。统筹考虑候选人事迹、行业美誉度、网络投票结果等情况,综合评定首批100名左右安徽“最美快递员”“最美配送员”“最美司机”,20名左右安徽“最美快递员”“最美配送员”“最美司机”提名人选。在主办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获评人员名单,向获评人员发放荣誉证书并表彰奖励。

四、组织领导

(一)组建评选委员会。评选活动由省委组织部、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省委网信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邮政管理局联合主办,各主办单位共同组成评选委员会,成员由相关处室(部门)负责人担任,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具体工作。

(二)明确任务分工。省委组织部、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负责活动整体谋划和统筹协调;省邮政管理局负责指导各市邮政管理局上下联动做好“最美”快递员人选的遴选推荐审核工作;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各市市场监管局上下联动做好“最美”配送员人选的遴选推荐审核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指导各市交通运输局上下联动做好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最美”人选的遴选推荐审核工作;省委网信办负责督促指导互联网平台企业认真做好人选推荐上报,并协调网络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负责引导所联系服务对象广泛关注、积极参加评选活动,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评选活动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严格规范程序。开展新就业群体“最美”系列评选在我省尚属首次,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标准条件,认真细致、公平公正组织实施,确保在自下而上推荐基础上,好中选优、择优产生。在网络投票环节,要防止刷票行为,最终确定人选做到不唯票取人。

(四)做好结果运用。对获评人员颁发由各主办单位共同盖章的荣誉证书,择优推荐作为各级“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参评人选,发挥主办单位报刊、杂志、新媒体等宣传作用,不断提升评选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鼓励全社会关心关爱新就业群体。

相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报告、推荐表、事迹材料、工作照片等请于5月5日前报送对口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纸质版1式2份,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联系人:

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办公室 贾玮,电话:0551-62609410,邮箱:ahfggwb@163.com

省交通运输厅人事教育处 徐思宇,电话:0551-63635822,邮箱:jttxwb@163.com

省市场监管局网络监管处 陈新雷,电话:0551-63356178,邮箱:wj64675038@163.com

省快递行业党委办公室 丁玉琪,电话:0551-65350806,邮箱:767232107@qq.com

附件:

1、首批安徽新就业群体“最美”系列评选活动推荐对象名额分配表.docx

2、首批安徽新就业群体“最美”系列评选活动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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