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创新产业人才举荐制度

发布日期:2024-09-13 17:15信息来源:池州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浏览量: 【字体:  

池州市总工会协同相关单位统筹考虑产业、企业、人才等发展需要,积极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创新产业人才举荐制度,把认定权交给企业,为新质生产力注入人才动能。

“立新标”求精准。制定实施《池州市关于建立产业人才举荐制度的暂行办法》,聚焦全市新兴产业,将近3年认定投资额、近5年入选重点人才项目、上年度财政贡献度、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在行业领域内具有引领作用企业等五项要素,作为举荐企业基本评价条件,开辟自主荐才申请通道,确立举荐企业“白名单”2批57家,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精准育才、靶向荐才实效性。

“破四唯”重实绩。不看“帽子”看“品德”,不看身份看“实力”,放宽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申报限制,从是否全职、薪酬水平、在企作用发挥等3个方面,细化被举荐人才必要条件6项。坚持“企业认可就是人才”,按照“谁推荐、谁把关”原则,按程序确定产业举荐人才2批108人,其中专科以下学历高技能人才21人。

“强保障”优服务。强化责任落实、优化工作机制、打造良好举荐生态。强化举荐人才专项服务,对经认定的举荐人才,发放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享受相关优惠待遇。目前已享受子女入学62人次、医疗体检108人、技能人才疗休养60人次等。强化动态研判,对不宜作为人才举荐的企业或不再符合条件的人才,予以取消举荐资格或停止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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