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做好兜底保障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23-03-13 11:30信息来源:安徽工人日报浏览量: 【字体:  

为切实履行兜底保障政治责任,近年来,池州市石台县民政局紧盯民政系统重点任务,精心组织谋划,积极安排部署,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健全体系+完善机制”,夯基础

石台县积极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全面精准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并建立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低保标准量化调整机制,每年按时按标准上调低保标准;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主动对接乡村振兴、医保、残联、银行等部门,协同开展数据比对、定期排查,及时掌握社会救助对象特别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的基本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保障范围,动态消除困难群众返贫致贫风险。

“部门联动+定期会商”,重监测

石台县建立民政、医保、住建、乡村振兴等多部门联动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强化各部门之间数据信息互通共享,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手段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及时预警,为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入户排查和及时救助帮扶提供信息;按“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原则,通过农户申报、镇村走访核查、行业部门重点监测、大数据平台预警筛查等途径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发现收入型风险点10个、保障型风险点9个、发展型风险点3个。通过县级会商,集中救助有风险点户 21 户,解决问题诉求1户。

“政策兜底+专项治理”,固保障

石台县全面履行“四个不摘”责任,在保持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等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刚性支出扣除、收入扣减、重病重残单人户保、低保渐退期等惠民政策措施。截至2022 年年底,全县农村低保对象 3017 户 4888 人中有脱贫户 1953 户 3273 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444人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占三类重点人群的46.3%;以大病、重残“单人户”纳入低保 118 人。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整治低保金管理发放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快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促进社会救助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

“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强支撑

为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石台县安排资金 200 余万元对全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实施改造;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池州市邻鹿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对全县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管理,为符合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对象提供上门服务;开展乡镇、村(居)、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业务和技能培训3场次,受训人员70人次,着力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唐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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